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
学校是全国七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被誉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金桥路金桥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亩。
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
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在校学生人数人。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
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8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研究所、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2个美术设计馆,新艺歌舞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要求,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3.专业报考条件请具体查看专业备注。
三、招生专业及组考方式
新疆艺术学院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方式分为两类。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新疆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新疆艺术学院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分省招生,编制分省计划)
1.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适用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
2.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适用专业:音乐学,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
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1.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新疆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新疆艺术学院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后续说明。
(2)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3)新疆艺术学院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考生不允许兼报专业(含方向)。
(4)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了解专业信息及考生注意事项。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自负后果。
2.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年3月1日-7日。
线上考试时间:年3月8日-12日音乐类(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年3月13日-17日播音与主持艺术
年3月18日-22日表演、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有变动,请随时留意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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