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根溯源,音乐与书法是密不可分的。
众所周知,书法是视觉的艺术,而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但是二者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本体的象征,却有着共同的审美特征。回溯历史,中国书法与音乐的融合是中国早期艺术发展的基本美学特征之一。书法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内涵与精神内涵,而礼乐文化又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传统文化中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历代文学史上的文人墨客对书法与音乐的关系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与阐释,如唐代书法家张怀瓘所言,书法乃“无声之音”;明代项穆曾将书法比作“如其音,干其事”;西方艺术家们也说过:“所有艺术到了精微的境界,都要向音乐逼近。”当代书法家郑诵先将书法通感称为“有形之音”。书法和音乐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启发,草圣“闻潮水之声,得草书之韵”,书圣“张旭”于鼓吹声中顿悟出“狂草”的典故。
二、音乐与书法同质性的构成与表现
书法艺术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用毛笔在纸上写出不同的点、线,然后再用毛笔在纸上写出不同的点、线。书法家在书法创作中,笔势的快慢、粗细、厚薄、圆润与否,与乐器音色的对应性是不同的。音乐中有“哆”、“来”、“咪”、“发”、“梭”、“拉”、“西”、“哆”八个音调,每个音调都有高低、粗细、快慢、长短的变化;书法有八法永字,各有快慢,犹乐府之宫商五音。音乐通过各种乐音组合,如书法,通过点、线、线、线和章法构成韵律、旋律和和声,抒发艺术情感、渲染和营造意境。书法的点画,形式丰富多样,垂如悬针,点如落石,横如阵云,纵如千里……就像不同乐器演奏出来的音色,各有不同,千变万化。书法的生命在于线条。不同的线条就像是音乐的旋律。笔法就像是乐器的指法和吹奏。如果把点的美感比作打击乐、弹奏乐,那么,线的美感则比作丝竹的弦乐。著名书法家沃兴华曾在他的《书法技法通论》中写道:“线条愈细、愈尖、愈快,书法的音质愈高,书法的感情愈热烈、愈激昂;线条愈粗、愈钝、愈慢,音质愈低,书情愈深、愈浓。书法线条粗细的美,可以对应不同乐器音调高低的不同感觉,粗线如单簧管、大提琴,细线如短笛、长笛、小提琴。必须提到的就是章法,而不是点和线。书法的笔墨韵律主要是通过章法来体现的。书法作品运用章法布局、避其形、呼其声等使作品跌宕起伏,就像音符组合成曲调一样,通过重音,轻音,滑音,节拍使作品既有抑扬顿挫,又协调一致;一副好的字画,一段优美的音乐,必须有严谨的章法。
三、书法艺术与音乐艺术在韵律、节奏方面有相通之处
书家的书写速度,随着心情、状态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这种变化遵循着音乐韵律的变化规律。英国艺术家罗杰·弗莱曾说过:“线条韵律是中国艺术中最吸引人的东西。”美国音乐家柏西·该丘斯曾说过,节奏是音乐的灵魂,它使音乐充满活力。书法在书写的速度、节奏、力度、情感等方面都有快慢、强弱、张弛,犹如音乐的节奏和变化。书法的点画呼应关系,主要是通过对笔势的映衬来维系的,一波三折、波澜壮阔的行笔、酣畅淋漓的泼墨,在快速、连贯和规律性的书写中,产生波澜起伏、蜿蜒相依的韵律,有如乐曲的旋律一般。音乐则通过音符间的休止、乐段间的间隔、停顿等形式来表现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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