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年,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公布招生计划刊物;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请各位考生在缴费前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1)根据公布的我院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成绩认定表选择认定校考的专业,如选择认定统考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无效;(2)根据各考点公布的各校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段合理选择考试专业,如所选专业考试时间冲突,后果自负],缴费成功后,一律不得增加、减少或修改报考专业;
4.我院年所设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招生网站、学校官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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